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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已办结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79件涉海提案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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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也将在北京开幕。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显示,2019年自然资源部共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878件,其中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有79件,内容包括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等。本文梳理了部分建议、提案复文。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就《关于大力推动我国海洋能产业发展的建议》,自然资源部答复,海洋能是清洁低碳的可再生能源,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推动海洋能产业发展契合新发展理念,是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下一步,将从3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做好海洋能产业用海审批与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规划的衔接,为海洋能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规划保障。二是制定配套政策。梳理海洋能产业链条,开展规模化开发利用的可行性研究,推动构建海洋能产业体系。结合发展现状,暂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临时上网电价,待项目发展比较成熟、产业化发展比较明确时,再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研究确定海洋能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做好海洋能公共测试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在编制中国同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中方建议稿时,根据有关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将相关内容纳入合作规划草案,并积极同有关国家磋商。

就《关于推动将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落户深圳的建议》,自然资源部答复,在深圳前海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是推动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与广东、深圳有关方面的沟通,在充分发挥现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的前提下,指导广东省有关方面开展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就针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提出的《关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建议》,自然资源部答复,下一步将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积极指导江苏盐城紧扣示范任务,尽快编制实施盐城示范区总体方案,并支持盐城市深入探索滨海湿地、滩涂等资源综合保护与利用、海洋生态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及时总结其试点示范在滨海湿地、滩涂等资源综合保护与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就《关于统筹海域利用、加大渤海油田勘探开发力度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各有关部门将推进建立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专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军事、航运、空间规划等与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推动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渤海资源合理利用和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就《关于加强海岸线生态修复的建议》,自然资源部答复,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关系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沿海地区民生福祉。近年来,为保护海岸线资源,修复受损自然岸线,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出台海岸线保护修复相关文件和标准、支持开展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珊瑚礁保育工作及其配套措施、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力度、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损失赔偿制度。

下一步,将加强法律、制度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海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大对海岸线保护的宣传力度。

就《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为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修复,近年来开展了滨海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健全滨海湿地管理与保护制度机制、加大保护区管护力度、实施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工作。下一步,将完善滨海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加快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

就《关于刻不容缓将治理黄海海域及岸线浒苔灾害列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自然资源部重视浒苔绿潮灾害防治,部领导专程赴山东青岛调研浒苔绿潮灾害相关情况,多次组织召开浒苔绿潮灾害防治专家座谈会、部专题会,深入研究浒苔绿潮灾害防治措施。根据机构改革新变化,自然资源部对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联防联控工作协调组成员作了调整,确保联防联控机制顺畅运行。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统筹考虑把浒苔绿潮灾害防治纳入自然资源督察,加大监管力度。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发挥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优势,构建海陆空一体的立体化监视监测网络,强化早期监测、早期打捞。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

《关于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大保护计划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黄河三角洲的生态保护,有关部门相继按规划实施了流路补水、水系连通、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有效遏制了海岸线退缩、湿地萎缩等不利局面。在关于搭建国家级黄河三角洲监测研究平台,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国家湿地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部门进行了“黄河三角洲海岸带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典型滨海湿地及潮间带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估和生态修复示范”等项目研究,加强黄河三角洲湿地科研监测平台建设。在启动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水利部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下一步,将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支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就《关于开展珊瑚种植修复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珊瑚礁生态修复科学研究和项目实施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制定珊瑚礁保护修复政策措施,构建珊瑚礁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通过人工培育、移植等方式,提高珊瑚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强化海域海岛管理

就《关于实施长江经济带近海海洋综合治理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正在筹备组织编制《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海岸带规划》),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在海岸带区域针对特定问题的细化、深化和补充。《海岸带规划》将位于长江经济带的浙江省列入省级规划试点,将舟山市和台州市列入地市级规划试点。《海岸带规划》将重点考虑陆海统筹视角下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空间合理性的相对关系,为海岸带地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灾害防御等提供管理依据,为海岸带产业与滨海人居环境布局优化提供空间指引,为海岸带地区实施用途管制提供基础。

在重视以海定陆,实施陆源污染减排和沿海养殖污染管控方面,相关部门将加快建设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河海共治模式。

在实施近海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方面,将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推进沿海地区近海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加快完善岸线保护利用管理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开展海岸线修测工作,进一步加强海岸线整治修复,强化海岸线的监测监管。

在建设陆海一体化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方面,将会同相关部委健全长江流域和长江口海域监测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方法,推动河口区域和海洋评价指标和方法的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和地方相结合、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海洋预警监测体系,加强赤潮、绿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开展智能网格化预报系统建设,加大数据共享力度,提升数据服务水平,加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区划、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关于规范沿海滩涂管理的提案》提出,着力解决滩涂管理中的适用法律争议和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问题,推进滩涂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

对此,自然资源部答复,自然资源部已明确以海岸线作为土地与海域的管理界线,正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开展新一轮的海岸线修测工作。同时,将按照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的要求,统一开展沿海滩涂调查,统一规范“滩涂”“海域”“海岸线”等定义与内涵,查清海域滩涂的位置、类型、分布等情况,为海滩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进一步明确沿海滩涂调查的技术要求,与海岸线修测工作做好衔接,为统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打下基础。

海岸带保护管理立法、规划方面,将开展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陆海统筹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谋划好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空间格局,有效解决海岸带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结合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滩涂重点区域管理,开展滩涂整体保护和适度利用管理制度、海岸带动态监测调整制度以及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等研究,优化存量资源配置,严控滩涂空间供给增量,加强滩涂受损滨海湿地生态恢复修复和综合治理。

在严格管控围填海,推进沿海滩涂资源生态保护与利用方面,自然资源部正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扎实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此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各项改革任务,坚守自然岸线保护目标、维护海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观、提升海岸价值。

就《关于统筹陆海规划,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和发展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海岸带是陆地和海洋两大生态系统的交汇区域,经济体量大、人口密度高,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快速发展,海岸带地区已成为了我国资源环境承载问题最突出、空间开发保护矛盾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重视以海定陆,推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立陆海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方面,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指导沿海地区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坚持陆海统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全面分析海洋资源环境本底特征及资源环境风险,统筹划定陆海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海岸带开发利用,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形成陆海一体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修复格局。

就《有关岛礁地名进行标准化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地名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信息,加强海岛地名标准化建设,对于维护海洋权益、推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将根据职责,继续加强对全国海岛的常态化监视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海岛地名管理工作。

作者: 鄂歆奕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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