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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探索民营经济入海新模式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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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东临东海,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是我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它的发展繁荣与海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包括温州在内的全国沿海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2019年,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该示范区的任务是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开展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厚植深蓝,淘金海洋。在新一波的蓝色经济浪潮中,温州再次借助海洋优势,迎来了全新的发展契机。

洞头“不辱使命”焕发生机

依托民营经济的坚实基础和蓬勃发展,温州在获批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后被赋予“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的使命。据了解,示范区面积约为148.3平方公里,均在洞头行政区范围之内,获批示范区也为洞头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近几年,洞头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加快。今年,洞头区提出“一平台、两样板、五个岛”的发展目标,“一平台”即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实施海洋强区行动;“两个样板”即打造实践“两山”理念的海岛样板和乡村振兴的海岛样板;“五个岛”即国际旅游岛、生命健康岛、两岸同心岛、临港产业岛、科技创新岛,以此构成洞头发展平台和抓手。

海洋是洞头的特色所在,也是优势所在。洞头提出,聚焦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联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突出海洋产业高端化发展、滨海城市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高标准保障,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今年,洞头将努力打造长三角南向的蓝色经济门户和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积极参与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建设。加快打造大小门临港石化基地,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开工建设小门环岛公路二标段,基本建成大门应急引水工程,启动配水管网建设,投用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精心抓好石化产品延链扩容,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形成产业集群。提升状元岙港区功能,推进港区后方配套用地开发。同时,做好产业协作文章,推动海产品供应、石化产业链、旅游营销等向长三角核心区延伸。

今年,洞头谋划88个重点建设项目,共投资41.6亿元,其中56个续建项目已全面复工,一季度完成投资约4亿元。

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建设

根据《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温州将引导民间资本深层次进入海洋经济开发领域,进一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发展港口物流、海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滨海旅游、现代渔业等海洋产业,参与对海洋空间资源的集中连片开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海洋教育、海洋科研等领域,给予和国有资本同等的优惠待遇;规范民间资本进行无居民海岛等领域的开发。

洞头的发展是民间资本参与海洋经济的良好典范。几年前,洞头就已开始尝试探索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从2015~2019年,洞头已实施七大PPP项目,涉及总投资近50亿元。
据了解,按照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需要,兼顾资源有效配置及项目合理布局,温州将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建立示范区PPP项目储备库。

此外,温州还将全力支持涉海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型企业,吸引产业链高端环节的创新型企业落户,加快形成涉海领军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集团。加大涉海民营企业投融资服务支持力度。

灵活的发展模式,使得温州海洋经济发展速度快人一步。“十二五”期间,温州市海洋经济总值年均增长14.4%,高于温州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速6.6个百分点。到“十二五”期末,温州市实现海洋生产总值约790亿元,在全省沿海地级市中,温州市海洋经济总量位居第二。海洋生产总值占温州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10年的13.8%上升为17.1%,海洋经济对温州市经济发展的拉动能力不断增大。

“十三五”期间,温州计划实施247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计划完成项目投资超千亿元,并通过产城融合谋划创建一批省、市级海洋经济特色小镇。

早在2014年,温州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等,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发展壮大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港航物流服务等新兴产业,扶优扶强临港工业、滨海旅游、海洋渔业等优势产业,突出培育海洋科技、信息、金融、环保等涉海服务业。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

围绕“发展海洋生态经济,打造国家‘海上花园’”的总体定位,温州在海洋生态保护上只进不退,力争保护生态与经济发展并重前行。

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还是近几年的“蓝湾整治”项目。2016年,温州市成为全国首批8个“蓝色海湾”整治试点单位,项目落在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核心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涉及17个村2.5万人。

去年4月,温州洞头再次成功入围新一轮“蓝色海湾”整治项目,成为全国唯一连续两次获得中央“蓝色海湾”整治项目支持的区(县)。新一轮“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的实施范围在洞头西片,将主要实施海岸带、滨海湿地和海岛海域生态修复三大工程,重点突出“破堤通海、生态海堤、十里湿地、退养还海”,进一步加快建设“海上花园”。

今年,洞头将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三年行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面实施湾 (滩) 长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建设机制,强化生态安全屏障。

2018年,温州出台《温州市海洋生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开展海岸线整治与修复、沙滩优化治理、滩涂湿地功能修复、海洋公园和保护区建设、海洋生物资源恢复、生态岛礁和海洋牧场建设等六大工程建设。到2020年,温州市将实现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明显提升;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60公里以上,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0%;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970平方千米,占比不低于11%。

作者: 郭媛媛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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